新京报讯(记者张坤玉)3月8日,杨洋所属经纪公司悦凯娱乐针对杨洋与上海新文化国际交流有限公司就电视剧《轩辕剑之汉之云》的演出合同纠纷,再发声明,称双方已达成执行和解,就此事双方无其他争议与未了事宜。



“尽管过程多有波折,但最终双方冰释前嫌,使得事情得以解决。虽然这次杨洋错过了《轩辕剑之汉之云》这部优秀的作品,但希望未来与新文化国际交流公司能有更多机会合作。”

此前,上海新文化国际交流有限公司起诉杨洋违约未出演电视剧《汉之云》,索赔2000万。杨洋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


3月7日,杨洋方发布律师声明,否认在与《汉之云》出品方合同纠纷案中败诉,并称已通过法律程序重新启动案件再审。


新京报记者 张坤玉  编辑 吴冬妮  校对 陆爱英